什么是“消耗臭氧層物質(ODS)”?科學研究證明,工業上大量生產和使用的全氯氟烴、全溴氟烴等物質,當它們被釋放并上升到平流層時,受到強烈的太陽紫外線UV-C的照射,分解出C1.自由基和br.自由基,這些自由基很快地與臭氧進行連鎖反應,每一個C1.自由基可以摧毀10萬個臭氧分子。人們把這些破壞大氣臭氧層的物質稱為“消耗臭氧層物質”,因其英文名稱為“Ozone-Depleting Substances”,簡稱ODS。
在《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》規定要淘汰的ODS物質中,我國生產和消費的ODS包括六類94種,這六類物質是:CFCs、哈龍、四氯化碳、1.1,1三乙烷、HCFC和甲基溴。在94種ODS中,我國目前主要生產和使用的有10種,它們是:CFC-11、CFC-12、CFC-113、哈龍-1211、哈龍-1301、四氯化碳、1.1,1三氯乙烷、HCFC-22、HCFC-141b和甲基澳。其余的ODS在我國的生產量和消費量很小。